2012年1月
◎丈夫篇
文/胡德明
我和內人結婚的時候,兩人的家境都不屬豐裕,因此在用錢方面,都格外小心,凡事有商有量,不隱瞞對方。聖經清楚說明夫妻二人成為一體,所指的不單是身體上的合一,更重要的是心靈、精神、以及生活的一切,也應該要合而為一,變成一個個體戶,因為我倆都是基督徒的緣故,所以在理財的事情上,就決定採取完全透明的態度:沒有私房錢、沒有不能公開的帳目;無論誰賺得多誰賺得少,都存進聯名的銀行戶口,一同承擔生活上所有的費用。
常聽人家說,金錢是婚姻的其中一個殺手,夫妻往往為了金錢問題發生爭執,甚至對簿公堂,造成婚姻破裂。朋友中有些媽媽會教導女兒要存私房錢,以防萬一!結果引致夫妻互相猜忌、關係緊張。內人和我決定不容許金錢成為我們之間的敵人,破壞我倆的關係,反過來要使它成為祝福我們婚姻的朋友。
在我們理財的原則中,值得一提的是,我們給對方每個月有五十英鎊的零用錢,廿年來不變。我們可用可不用,讓我們各人隨心所欲用在自己的喜好上。此外,我們一起計劃為買房子而儲蓄、去旅行、奉獻教會、支持雙方父母的生活等;更為一起努力而得的成果,向神感恩。綜觀我倆,雙方都樂意遵行聖經的教導,雖然生活不算富裕,但是其中所得的快樂,相信遠勝很多得了彩票獎金的人。
◎妻子篇
文/胡王秀潔
外子細心,善於管帳,因此家裏的收入和支出他都細細入目,高度透明,成為我們理財的原則。我們非常重視彼此之間關係的建立,因此,幾乎所有的開銷都以這個目標為考慮的前提,很少支出是為自己個人的喜好。
外子確保所有的帳單都如期支付,原則是:不花未來錢,因此絕不容許賒帳,或拖欠信用卡。每年的年初,我們都會預算一年的收入與支出,以確保財務的平衡。若經濟條件不允許,就絕不購買超過我們能力所能支付的東西;要不然就為這必需品訂個儲蓄計劃,直到有足夠的錢才購買。除了購買房子的貸款外,從來不借貸。儘管如此,也先確定房屋的貸款額是在我倆能力所能支付的範圍內。
我們把花費分類為「必需」和「奢侈」。首先把必需品納入預算中,若經濟容許,才會儲錢花在奢侈品上,尤其是當我們完成某項「巨大工程」後,藉以獎勵彼此。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因此儲蓄是必要的應急良策。
我們常禱告求神恩賜智慧和恩典,在理財的事上能成為一個好管家,既不吝嗇、也不奢侈,不但是為了自己,更為教會、社會作出奉獻,榮神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