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
文/李聰敏
我與督導研究一個個案,案主是一對因陷入懷疑而進入冷戰期的情侶。
督導問:「他們是怎樣認識和相戀的?」關係的歷史幾乎是必要了解的一環。
「這對情侶相識不足一年,其中一方被另一方的個性所吸引,從而殷勤盡獻;另一方因此而深受感動,這份愛情便這樣展開了。」
督導再問:「你怎樣理解這段關係的發展?」
我的腦筋立即急轉彎。「讓我想想……他們相識只有幾個月,了解不夠深入,似乎太快便認定是對方了。到了真正談戀愛時,才發現相處比想像中艱難。」
「或許互相的了解不夠深入」,督導再向我提出連串問題:「但我希望你集中在兩人的關係中,各人互相喜歡對方什麼呢?一個愛上另一個的個性,但另一個呢?甲喜歡乙什麼?」
我說:「甲喜歡乙的關懷備至。」
督導的眼神好像神探破案一般:「你看到了關鍵嗎?求愛與被愛當然是普遍的現象,但問題是兩人相識至今已有一段時間,談戀愛亦近半年,這個被追求者仍然只是告訴你愛上對方是因為對方的態度。假如有一天,追求者的態度不再熱情,或基於各種原因而未能再噓寒問暖,這個被愛者會怎樣?」
「現實的情況已肯定了這個『假如』了,人始終有自身的限制,又怎可以時常保持主動的狀態?」我回想輔導室那對無助的情侶,也不禁嘆了一口氣。
「甲所愛的是被愛的感覺,不一定是愛乙這個人。」督導的話指出我早前看不透的地方。
被愛者時常會提問:「你不愛我了吧?」很可能是這個人看關係的深淺,在於對方有沒有對自己繼續地呵護。「我愛『你愛我』」是不少人的寫照,可這也是一場追風逐影。
享受被愛無可厚非,不過也要睜開眼睛看看對方的個性、氣質、優點和弱點,是否是自己能夠接受的那一類?欣賞對方的各個方面,而非只著眼在對方對你的態度上,才是長久美滿關係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