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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 (社論) 誰為父母定分界?

2013年6月
專題策劃及撰稿:郭杜妙嫻、岑偉鵬、方思潔、林珊一、曹子光

 

從社會角度,父母親只是倫理關係中的其中一個角色。當一對夫妻結合,誕下兒女,丈夫就自然成為父親,妻子成為母親。每一個人都有父母親,但不是人人都必然成為父母親。

 

 

現代社會倫理的模式愈來愈複雜,界線也愈來愈模糊。例如同居配偶、變性人、同性戀人、代母、試管嬰兒、複製人等等的出現,挑戰傳統有關父母親的觀念。父親不一定是男性,已非純理性的爭辯。看今天的學校,老師已不敢說清楚父母親跟子女的必然關係。社會也接納兒童不一定有父母,夫妻不一定是男與女的定義。我們可以想像,情況再壞下去,社會倫理價值將會崩潰,蠶蝕和傷害人類的道德文明。

 

 

 

 

 

 

另一方面,男女從來不需要辦什麼申請手續或者考什麼試合格,才有資格為人父母。我們可以視之為一個人生的新階段。不管是否心智成熟、有否經濟基礎、多少人生經驗,都不能否定或剝奪其養兒育女的權利。可惜如果父母缺乏教養孩童的知識和技巧,將對下一代造成不良的影響,甚至是永久的傷害。眼前很多駭人聽聞的失敗父母的例子,都是反面教材。

 

 

知識不外乎經驗的累積,然而不一定是自己的經驗,別人的經驗也可幫助我們作明智的父母親。我們得反省:父母親的角色是否一定要有明確的劃分?傳統觀念對父母親的定型帶來衝突和矛盾。為什麼一定要父嚴母慈,男外女內,才是標準答案?父親可能擅於持家,母親可能事業有成;又或者父母親家庭事業一樣出色。那麼父慈母嚴,女外男內又有何問題?為什麼要拘泥於傳統角色而令家庭的專長錯配?

 

 

最後,從聖經角度看「父母」的觀念更為廣闊,家的涵意延伸到教會,信主的基督徒互稱為弟兄姊妹;有些年長的是年幼的「屬靈父母」。「子女」是神賜給父母的禮物,父母受託而好好撫養成人。所以作為基督徒父母有其神聖責任:就是教導子女認識神。

 

 

 

 

耶穌更把父母的觀念提昇到表達神與人的關係,而神愛人猶勝於人間父母,神慈憐的眷顧、諄諄的教誨、犧牲的大愛,並不亞於世上任何父母。耶穌有一次更用強調的語氣說明神比父母更重要!這是非基督徒所難以理解的。

 

 

使徒保羅以真理鞏固家庭倫理的完整性、功能性,突破了理論層面,不要只在「嘴唇上」作父母,更重要是有為父為母的真實愛心。對現代許多父母來說,這是當頭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