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
文/李道宏
圖/Ines Lee
「剛才的演講很精彩!」一位朋友在我的短講後稱讚我。「不但如此,你也非常『光亮』。」他摸一摸自己的頭頂,滿臉嘻笑地說。
我這才曉得他是挖苦我!這幾年,總有人用不同的方式提醒我愈來愈像我老爸的禿髮了。
「哇!幾個月沒見,怎麼你也多了個小肚子?你實在該多運動囉!」想不到隔天另一位朋友也當眾給我「建議」。
「是的,日子過得太好了。」我頗能隨機應變地給自己打圓場;只是,坦白説,心裏確實有被戲弄的挫折感。
當然,我知道朋友們不是要惡意打擊,只是幽我一默而已,我也有相當成熟度,不會計較,但是……心裏也著實有點納悶。
當我再想起這些被揶揄的片段時,發現其實我自己也很喜歡開別人的玩笑,有時候還自詡高明,懂得語帶雙關,影射別人,事後又不承認那是我的本意。如今,當主角換成自己時,才體會被人挖苦的難堪及苦楚。
「哎喲,她低頭都看不到自己的腳趾了!」「怎麼她媽媽不給她足夠的錢買衣服?不然怎麼一個年輕人的裙子會這麼短?」這些挖苦諷刺的話語,我們不難聽見,甚至有人以揶揄別人的身材、長相或缺點為樂。
這些有意無意的挖苦都容易使人尷尬、氣餒和受傷,也許,愛諷刺的人仍然堅持這是幽默感,是為了營造歡樂氣氛,但是這些「幽默」卻是建築在受害人的傷口上,只會顯出說者的無知、自大及自以為是。
如何界定「幽默」和「揶揄」?是由說者界定?還是由受者界定?是基於言者動機還是聽者的領受?
「我只是說著玩的,幹嘛那麼緊張?」
「鬧著玩而已,你還當真?」這是愛挖苦者的自辯。
《聖經》記載主耶穌說:「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馬太福音》十二章36-37節)主耶穌所指的閒話是什麼?是與人無益也不濟於事的言語。孔夫子說:「己所不欲,勿施與人」,我們不能以「我只是隨便說說」為理由,推諉一切傷害人的責任。保羅說:「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這才是一個聖徒當有的表現。
下一次眾人聚會時,我們想為現場營造一些歡樂嗎?想讓在場的人樂透嗎?別用挖苦別人的方式,試試自嘲一下,這可能是你最棒的幽默技巧!
「我終於明白了,我過去的錯誤或許就是常用挖苦的語調跟孩子溝通,使得他們覺得被貶低,有挫折感。」在開車時,我吞吞吐吐地說。
「孩子在青春期時長了許多青春痘,而做爸爸的我竟然為此取笑他們,必定使他們難過極了。他們考試沒拿滿分,我也揶揄他們……雖然我只是開玩笑,但是也使他們既難堪又尷尬。我一定會改進,留心自己的言語和語調。」我繼續向身旁的妻子「認罪」。
「我知道你愛逗別人,並沒有惡意的,但是孩子不一定能了解這是玩笑的。再者,孩子性格不同,忍受能力也有別喔。」妻子終於開口。
「你抽空想跟孩子在一起,你也有好的榜樣,那都是好的。就小心不要潑孩子的冷水,讓他們喪氣。」妻子微笑點點頭。
「你就嘗試多說鼓勵的話,讓他們感受到你誠心的支持!」她加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