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
撰文/王世偉律師
翻/梁祖永
問
王律師:
你好。我懷疑我老闆私底下偷看我的電郵和監聽我的電話。他有權這樣做嗎?我有什麼途徑可以制止他繼續這樣做?謝謝。
李小姐上
李小姐:
謝謝你的問題。在工作場所中,僱主在許多方面有權監察你的活動,包括安裝閉路電視、閱讀你的信件和電郵、查閱電話記錄或電話錄音、查閱網頁瀏覽記錄,和向信用評核機構查詢你的資料。
個人資料保護法(Data Protection Law) 並不限制在工作場所對員工的監察,但法例對實施監察的處境和方式有一些規定。
你僱主可以合法地在工作場所中監察你使用電話、互聯網、電郵和傳真的情況──如果監察是與工作有關的,而被監察的器材是全部或部份為工作而提供的,僱主又已經盡了合理的努力通知你他的監察行動(例如在僱傭合約上說明)。
大部份僱主都有行為守則或措施,裡面包括對工作場所會作出的監察,這或者會成為僱傭合約的一部份。
一般而言,除了純屬私人的通訊,或出於惡意的原因作出的監察,僱主可以監察你差不多所有的電子通訊。
只要僱主依照規例,又如果監察是基於下列理由之一,他們不需你的同意就可監察你所有的電子通訊:
‧想知道跟工作有關的資料、檢定工作有按既定程序,或檢定工作是否合水平(如聽取電話錄音以衡量你工作的質素)。
‧檢查是否有未經授權使用通訊設施的情況(例如私人性質使用互聯網或電郵)。
‧確定電子系統運作正常(例如防止電腦病毒入侵電腦)。
‧檢查你收到的信息,例如電郵或電話,是否與工作有關。
‧檢查保密的熱線電話的內容。
‧防止或查找罪案。
‧為了國家安全。
可以做什麼?
如果你認為僱主對你的監察手法不妥當,可諮詢專業的意見。你也應該看看你的僱傭合約、員工手冊或其他的文件,裡面可能列有僱主監察的措施。
你也可以考慮:
‧和僱主磋商,看是否能說服他停止監察。但如果你仍然想受他僱用,你也要想想提出這個要求會不會影響你繼續受僱的機會。
‧向僱主索償。
‧如果你是工會會員,可以向他們求助。
如果你覺得你僱主沒有依法行事,你可以向資訊專員(Information Commissioner)提出,由他判定你僱主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資訊專員負責監察和執行保護個人資料的法例,並就個人資料保護法之下的權利和責任,向僱主和僱員提供意見。這個服務是免費的。
如果資訊專員認為你僱主沒有依從法例,可能會向他們作出建議,或發出告票。資訊專員不會給你賠償。
關於資訊專員的資料,可以到以下網址瀏覽:www.ico.org.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