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
撰文/王世偉律師
翻譯/梁祖永
王律師:
您好。您在《號角》七月所撰寫的《如何申請破產》一文,對本人很有幫助。本人有幾個相關的問題想向您請教。我有£45,000賭債,沒有能力償還。債務輔導機構StepChange Debt Charity 建議我申請破產。我的問題是:
(一)移民身份:我在2003 年得到英國永久居留的身份。我仍未申請入英籍,不過在三年前已經成功通過「英國生活考試(Life In UK Test)」。我在申請破產時,是否需要把我的馬來西亞護照呈交法庭?申請破產會否對我稍後申請英籍有影響?
(二)我要向朋友借£525 給法庭作為處理我破產的費用,我是否要提出證明?
(三)與官方接管人(Official Receiver)處理破產申請,不會是很愉快的經歷。我知道必須要和他合作,對他誠實。我家會否被搜查,以查證我的申報是否屬實?我是否仍然可以到外國去?
( 四) 我前妻目前在中國居住。我們在2013 年4 月離婚。我曾在一年之內總共給了她£10,000,因為她在中國的家人經濟有困難,需要她援助。如果我如實申報,對我有利嗎?我申報的目的,是想減輕我嗜賭的印象。
(五)我的賭博行為是否屬於「當受責備(blameworthy)」的行為?官方接管人是否會申請破產禁制令(Bankruptcy Restrictions Order) 對我作出限制?
坦白說,我已經七個月沒有賭博了,另外,經過在Gamcare 十八個星期一對一的個人輔導,以及八個星期在National Problem Gambling Clinic 的認知行為治療,大大增強了我戒賭的決心。福音戒賭中心對我心理的復原也很有幫助。謝謝。
王先生上
王先生:
謝謝您提出的問題。我以下的回答,是假設您是在英國而不是在馬來西亞或其他地方申請破產。
(一)移民身份:原則上,申請破產的人士並不受離境限制,您也不需要交出護照。但如果您破產,對您申請英籍會有負面影響。雖然您可以自由離境,但要注意的是,一旦處理破產程序開始,在法律上您要和官方接管人合作,直至破產令得到解除。您要申報收入、生活開支的詳細資料,並解釋何以有出國的費用。
(二)向朋友借貸:如果您向朋友借£525的法庭費用,他們可以在您破產之後,申請成為您物業的無抵押債權人。債權人需要出示您欠債的證據。
(三)搜屋:官方接管人因為您申請破產而搜您家的機會很低,除非他們有理由懷疑您犯了刑事罪(如訛騙)而您可能毀滅證據。正如上述,在正常情況下,您可以出國,但必須要和官方接管人合作,直至破產令得到解除。
(四)給前妻金錢:您是否有去年付錢給前妻的證據和記錄?這些金錢是否屬於英國、中國或其他地方的法庭頒令的離婚贍養費的一部份?原則上,在知道你在無力還債的情況下把資產轉移是違法的。官方接管人可能質疑您這些轉移是價值過低(以極低售價或零售價轉讓你的資產)、不公平的優待(令某些債權人處於更有利的位置)、欺騙債權人(令債權人無法分得到您的資產)等。
(五)破產禁制令:如果官方接管人認為一宗破產申請是出於不誠實,或者有「當受責備」的行為,他可以向法庭申請破產禁制令。破產禁制令可以令申請人受若干限制,年期由兩年到十五年。限制包括:
※ 如果您要借貸超過五百英鎊或以上,您必須向貸款人公開您受禁制的身份。
※ 如果您想以另一個名字做生意,您必須向和您做生意的人公開您本來的名字。
※ 不可出任公司的董事,並且在未得到法庭批准的情況下,不可成立任何公司。
雖然上述的限制也適用於債務未得到解除的破產人士,但通常當破產得到解除之時,限制會獲得撤銷。破產禁制令(以及其他法庭認為恰當的限制)的時限可以延長,甚至延長到破產解除之後。
不遵守破產禁制令是刑事罪,可能要罰款及監禁。
決定發出破產禁制令之時,法庭會考慮您過去以及發出破產令之後的行為。
當決定是否頒佈破產禁制令時,法庭通常會考慮你在破產令頒發前後的行為表現。不負責任的賭博可以被視為「當受責備」的行為。您明知沒有合理機會償還債項的情況下進行借貸、魯莽的投機活動、不合理地花費、沒有保存或記錄足以解釋損失金錢或物業的原因的文件,都可能構成當受責備的行為。
行為愈是當受責備,破產禁制令的時間可能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