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
文/日月星 聆聽版 (由全人佳音網台提供)
電子商務公司阿里巴巴的創始人馬雲也許是中國的首富,根據《福布斯》雜誌去年11 月編撰的數據,馬雲的個人財富增至195 億美元。然而,去年11 月 11 日,他在接受美國商業新聞頻道CNBC 採訪中,卻承認成為首富令他「很痛苦」。阿里巴巴上市成功和巨大的個人財富給馬雲帶來很大壓力,他說自己整個月都不快樂。
以上的真人真事讓我們眼界大開,原來富有不代表快樂。既然富有與快樂未必能扯上關係,更遑論成正比例。家財萬貫者或許能引來旁人羡慕的眼光,得享尊貴的社會地位, 但他們內心深處卻很可能非常空虛和寂寞,冷暖自知。他們承受的工作壓力,外人也未必感受得到。
馬雲曾經對中國媒體說,他最快樂的時光是他每月賺取90 元人民幣(約£9.3)工資的日子。以現時的生活條件來看,如斯低微的工資相對來說,想必是貧困的。那麼,為什麼那些日子卻是最快樂的呢?究其原因,貧困不代表痛苦,因為知足者常樂。主耶穌在主禱文中教導我們謙卑地向神祈求:「我們日用的飮食,今日賜給我們。」能夠賺取金錢換取當日的食物,於願足矣!貧困並不丢人,只要不為貧窮而偷竊,以致自毁人格與聲譽。貧困的人,若能不貪愛今生的物質、不以世上的財富來衡量人生的價值,便更能處之泰然,活得開心,做一個快活的人。
耶穌也提醒我們,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我們不要為生命所需的物質憂慮,因為神創造了一切,並賜百物給人享用;同時,耶穌勸誡我們,不要為無盡的物質或享樂而活。富有的人,若是偽善、貪婪、被物質所控制,便是犯罪;貪戀錢財的人也會因陷在各種私慾和迷惑中而感到痛苦、不快樂,甚至可能淪至悲慘下場。
其實,富有的人常因不滿足而造成心靈上的貧困;反之,貧困的人卻能因知足而享受心靈上的富足。富有的人,若知足且樂於助人,像美國富翁比爾•蓋茨將他個人的一半財富建立基金會作慈善活動,幫助世界各地有需要的人,便能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增添色彩。「樂善好施的人必得豐裕;施惠於人的,自己也必蒙施惠。倚賴自己財富的,必然衰落;義人卻必繁茂,好像綠葉。」(《箴言》十一章25 及28 節)富有帶來的痛苦使人失落;物質貧困者,卻能因心靈的快樂而得著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