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
文/日月星 聆聽版 (由全人佳音網台提供)
社會風氣、時代潮流,往往叫人崇尚物質享受,追求地位和財富,被私慾所綑綁。今天的社會,人的軟弱和敗壞隨處可見:貪婪錢財、信奉異端邪教、虐待兒女、滿心嫉妒、詭詐欺騙、爭名奪利、仇恨殺人、侮辱他人、狂傲自誇、違背父母、不顧親情、不憐憫人……在罪惡和過犯中,一步一步地走入黑暗的死胡同,遠離光明。
神按著祂的形像造人,在人犯罪、與神隔絕後,神仍深愛世人,要把人從罪惡和死亡中拯救出來,就如明光照在黑暗之中。神的光來到世上,成為我們人生的指引,因此聖經上說:「你(神)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05節)眾所周知,光明與黑暗無法並存──光照在黑暗中,黑暗立時就驅散了。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中行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信靠耶穌的人,就能得著生命的光。
光明是美好的,然而,有些人卻不願讓光進入他們的生命,反愛黑暗,為什麼會如此呢?耶穌說,人不肯來接近光,因為光會照出他們的醜陋惡相,把罪行揭露出來;有些人不肯信靠耶穌,只是逃避神,而並非不知道有神。他們眷戀黑暗,恨惡光明,不願意相信耶穌──神的獨生子,神因此定他們的罪。人死在罪中不能自救,唯有靠著主的大愛、憐憫和恩典,才能走出黑暗,出死而入生。神憐憫人。耶穌的犧牲,更是神賜下救恩,使我們的罪得到赦免。即使曾活在黑暗、死蔭裡的人,因著神的光引導,他們也能走上平安之路。只要我們願意認罪悔改、相信耶穌,就能因信而得重生、成為新造的人,進入神恩典的國度。我們的信和得救都是靠著神的恩典,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由於我們的善行,因此我們沒有可誇之處。
信靠神的人甘心樂意以耶穌基督為最終的榜樣,持守、實踐真理。真理的源頭是神,祂的道給予我們生命的教導,穩固而真實,叫我們拒絕任何敗壞真理的謊言、欺騙、作假之類的行為和態度,又勉勵我們以信心和愛心說誠實話。屬真理的人,有光照亮,能活得光明磊落,更願意幫助有需要的人,愛護社會上的弱勢群體。行事為人順服信靠主,祂的恩典和真理必與我們同行。
《約翰福音》三章16節表明了神拯救世人的偉大救恩:「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跟隨耶穌的人,屬靈的生命不會死亡,反而有活潑的永生盼望。有主同行,生命得以更新。每天活在神的恩典中,生命豐盛又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