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
文/日月星
今天的世代,不少人為追求豪華享受而貪戀財富,為滿足一己私慾,甚至以貪污手段獲取不義之財。當人隨著自己的心意去生活時,往往會不知不覺墮入罪惡的陷阱。事實上,貪心或自私的念頭,人皆有之,但有些人為達目的不惜做出損人利己,甚至傷害別人的事。又有些人認為,只要不算犯法,哪管道義與公平!部分人的貪婪,造成很多窮苦的人受剝削欺凌。
很多富有的人不但沒有以擁有的財產、勢力和地位去幫助、救濟、保護有需要的人,反而去作不義之事。有些僱主僱用黑工(無合法居留權的工人),付以不合法也不合理的工資,且藉權勢和地位去苦待、侮辱和斥喝那些為他作工的人,還視之理所當然。許多人不但不以違法為羞耻,還譏笑守法的人為懦夫、弱者。在社會不良氛圍的感染下,很多人以身犯險,知法犯法。
眼看世界充滿著不公,很多作惡的人一生飛黃騰達,安享長壽;一些正義的人卻一生勞苦,甚或面對多災多難。誠然,如果死後就是一了白了,沒有審判,那也就沒有「公義」可言。不過,聖經明確告訴我們:「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九章27節)今天,神尚未向世人施行審判,乃因祂有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祂「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三章9節)
罪、死和審判,乃是相關聯的。一提到「罪」這個字,很多人都會感到很不舒服,也會自認為自己並沒有犯法,又何「罪」之有?其實,聖經上所說的罪,是指違背了神的旨意,當中包括了行為和思想上的過錯。所以,驕傲、自私、缺乏憐憫的心……自以為義等,在公義的神看來,都是罪。正如聖經指出的:「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三章23節)抗拒到主耶穌基督面前來,接受祂為救主的人,結局就是滅亡。
神雖是審判者,卻也是我們的避難所。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信靠祂的人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當我們認罪悔改,接受耶穌成為個人的救主時,基督的寶血便洗淨我們的罪,聖靈也永遠住在我們心中,讓我們得享神所賜的新生命,甘心行神所喜悅的事,因為神是聖潔、公義、憐憫和慈愛的主;聖靈也幫助我們盡力去遵守主的教導,敬虔謹慎度日,按公平的方式來處事,不使人受虧損。神是生命的源頭,心中有神,就有平安和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