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
撰文/王世偉律師
翻譯/梁祖永
王律師:
你好。最近我和信用卡公司有一些爭議。信用卡公司突然向我發出「臨時第三者債務令(Interim Third Party Debt Order)」,這導致我的銀行戶口被凍結,我不能提取存款。這對我造成極大的不便,連買食物、交租的錢都沒有。這是什麼命令?我可以做什麼?謝謝。
文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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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軒讀者:
謝謝你的問題。「第三者債務令(Third Party Debt Order)」是法庭發出的命令,准許你的債權人從任何擁有你的金錢的人手上,直接取回你欠他們的債項。通常是你的銀行或者房屋信貸互助會(Building Society)代你持有金錢。你的債權人只能取回清償債務的款項。
值得留意的是,「第三者債務令」有別於「扣押收入令(Attachment of Earnings Order)」。如果你有受僱,你的債權人可以在「第三者債務令」以外,再申請「扣押收入令」,從你的薪金中取回欠債。
其實,如果你知道你的債權人打算申請「第三者債務令」取你的錢,在他們取錢之前,法律上並沒有任何規定限制你預先從銀行提取你的存款。但這建議對你而言可能已經太遲,現在命令已經發出了。
如果你的債權人想申請「第三者債務令」,必須先申請「臨時第三者債務令」,這命令是下令銀行或者房屋信貸互助會凍結你的戶口。此時,你的戶口將被凍結,但債權人還不可以從中取得任何金錢,直至法庭在最後聆訊中作出裁決。如果法庭只發出了臨時令,在發出最終命令之前(Final Order),債權人是不能提取你的存款的。從「臨時第三者債務令」轉到「第三者債務令」,會有法庭的聆訊。最後聆訊應該在「臨時第三者債務令」發出至少28日後進行。法庭會通知你聆訊的日期。
法庭發出「臨時第三者債務令」後,法庭會先把「臨時第三者債務令」的副本寄給你的債權人和銀行(或房屋信貸互助會);7天之後,你才會收到該命令。這種做法是為了避免你預先從帳戶中提走你的存款。
收到命令後,銀行會凍結你的戶口,而所凍結的數目,是你欠債權人的款項數目。銀行也可能會向你收取行政費用。「臨時第三者債務令」發出後,你不能從戶口提錢,這意味著你可能因此不能支付日常帳單、其他欠款,甚至沒有錢應付日常生活開支。
「困難支付令(Hardship Payment Order)」
如果該法庭命令使你完全無錢支付生活所需,造成生活困難,你可以向法庭申請援助。在這種情況下,你所申請的是「困難支付令」。你可以在以下網址下載N244申請表:www.justice.gov.uk。
填妥表格後,你要親自把表格帶到法庭,並帶備書面證明,證明你經濟的困難。證明可包括:
‧薪水單副本
‧銀行月結單
‧物業按揭支出記錄
‧租金記錄
‧其他證明你經濟狀況的文件
如果有其他家庭成員因為你存款凍結而受影響,例如,有孩子或長者與你同住,你可以在申請表中說明他們如何受影響。這樣可以幫助法庭按你的情況,作出公平的裁決。
通常,申請該援助需要支付費用,但由於你戶口已被凍結,你可能得到減免。你可以在遞交申請表時詢問法庭。
通常在你遞交申請表的當天,就會有法官處理你的申請。
法官可以發出「困難支付令」,命令銀行從你戶口撥出某個數目的金額給你(或給其他合適的人士,如你的配偶)。該命令會被傳真至你的銀行,副本會發送給你的債權人。
制止發出最終的「第三者債務令」
「臨時第三者債務令」會轉成最終的「第三者債務令」,除非你能提出足夠的反對理由。例如,如果你能夠證明戶口中的錢不屬於你,或者戶口是聯名戶口,而其他戶主並非欠款人,則「臨時第三者債務令」不會轉成最終的「第三者債務令」。你也可以向律師詢求進一步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