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
文/津雲
如果要找一個詞來形容安妮和錦泉之間的愛情,我想到的是「堅強」。35歲的錦泉癌症復發,住進臨終病房;他15歲時做了第一次手術,那以後一直活在病魔的恐嚇中;是安妮這個女孩給了他勇氣活著。最後的幾個月,安妮衣不解帶地每天服事在他身邊,直到把他的骨灰撒在大海裡。
愛情真是堅強!可以使人甘心放下一切,為之癡狂而義無反顧。電影、小說和現實中,都有許多這樣的故事。堅強的愛情可以使人面對苦難,甚至面對死亡而有勇敢活下去的力量。面對這樣的愛情,不由肅然起敬。
可是,死亡比愛情更堅強!它是霸道的,沒有任何人和事能攔阻它的來到,世上再堅強的愛情也趕不走死亡,所以越相愛的人,死亡帶來的隔離越讓人心碎。如果只有這短暫的一生,強烈的愛情應該是讓人卻步的,因為擁有了卻要永遠失去,情何堪?想到必要來的永別,誰能投身必結束的愛情呢?
如果「只在乎曾經擁有,不在乎天長地久」,那應該是愛得不夠深,不夠真。記得看過的電影《下一站再愛你》,罹患癌症即將離世的年輕妻子對丈夫說:「我覺得這一輩子愛你太短了,不夠,我下一輩子還要再愛你。」其實,不僅是愛到下輩子,人的心本能地渴慕永恆的愛。
「永恆(Eternity)」是存在的,而且在每個人的心裡原本就存在,因為聖經告訴我們:「神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He has put eternity into man’s heart)」,只是當人不承認造我們的神時,才失去了這個永恆;而當我們重新跟永恆連接時,死亡就不再是一個結束──霸道的死亡不能結束生命,也不能結束愛情。
人能夠跟永恆重新連接,本身就是神給人的一個真實可觸的愛情故事。創造天地的神,用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來顯明祂的愛情:「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唯有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聖經《羅馬書》五章7-8節)
多年以前,我曾為喚醒愛人的心,自以為願意以死來換,可是顯然我不能;即使我真的願意,死也不可能換到愛情,更別說我其實並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願意如此為愛而死!可是,全能、永活的神願意,而且祂真的做到了:祂獨一的兒子降世成為人的樣式,為世人的罪甘心地被出賣、被羞辱、被鞭打、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這樣的愛情不只堅強,而且勝過了死亡──當耶穌從死裡復活的時候,祂的愛就勝過了死亡。我們得著了這份愛,才可能在短暫無常的世界堅定地去愛。感謝神,讓接受耶穌的人,也能勝過死亡、得到永生和存到永遠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