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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線: (雲中彩虹) 我也不定你的罪

文/魏永達 圖/ Belinda

 

聆聽版 (由全人佳音網台提供)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聖經《約翰福音》八章11節

 

 

 

 

 

 

 

 

美國總統大選快要進入最後階段,戰況勢將漸趨激烈。不少人對兩位主要政黨的候選人都不以為然,抱著「兩害相權擇其輕」的態度。這或許會影響投票的熱切,但候選人之間的彼此攻擊絕對會越演越烈,不論是近期發生的或陳年舊事,都可被對手窮追猛打地大作文章。

 

 

踐踏別人來提高自己,絕非政客的獨門伎倆。很多人為了突出自己,也樂於指出別人的錯誤,不管那是無心之過還是獨特環境因素造成,結果落井下石常常上演,卻甚少聽說雪中送炭。

 

 

 

 

 

 

 

 

《約翰福音》第八章記載了一個很有意思的故事。話說耶穌傳講天國的福音,深受百姓歡迎,但也挑戰了一些傳統的宗教群體;一群文士及法利賽人就設計了一個陷阱,想要耶穌左右為難;他們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捉拿的婦人來,問耶穌應否按摩西律法所吩咐的,用石頭打死她。

 

 

表面看來,他們是執行公義,但其實卻是要試探耶穌:若耶穌說把婦人用石頭打死,那就與祂所宣講的愛和寬恕的天國福音相違;若耶穌說把婦人放走,那就與摩西律法相衝突。況且,他們只捉拿了婦人,與她行淫的卻不知所蹤,可見只是利用這婦人及其處境,來達成自己的目標——難為耶穌,抓祂話柄。

 

 

 

 

 

 

 

 

耶穌沒有即時回答,卻彎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聖經沒說明耶穌寫了什麼,但他寫了一會兒後,站起來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可先拿石頭打她」。說完了,又再彎腰寫字。聖經說:「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

 

 

奇怪的是,那婦人並沒趁機離開。她剛才在死亡邊緣,捉拿她的人走掉了,為何她不走?耶穌問她:「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婦人說:「主啊,沒有」。

 

 

耶穌回答她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也不要再犯罪了」。

 

 

在那裡的所有人中,只有耶穌有資格拿石頭打那婦人,但祂沒有,因這本不是祂來到世界的目的:「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翰福音》三章17節)看來婦人明白這道理,她沒逃跑,更以「主」來稱呼面前的耶穌。耶穌的回答就是赦免了她的罪,也要求她從此過得勝的生活。惟獨主耶穌有赦罪的權柄,也惟獨主耶穌有恩典讓我們脫離罪的枷鎖!

 

 

 

 

 

 

 

 

指出人的錯誤何等容易,接納人的錯誤卻何等困難!而叫人改正錯誤,就更比登天難。世上所有人都是罪人,包括你和我,所以面對別人的錯誤時,要小心自己的反應,不要隨隨便便地五十步笑百步;更加重要的是如何面對自己的罪。我們會像那婦人,留在耶穌面前?還是會溜之大吉,拼命逃跑?

 

 

親愛的朋友,耶穌來不是要定我們的罪,而是要赦免我們,更給我們恩典和力量去勝過罪惡。請用本報決志表跟我們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