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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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思想各有不同,生活的方式因人而異,不過每個人的心靈裡都有一種羡慕和渴望。有些人因為要滿足這種渴求,做出超於他們的經濟能力所能負擔的行為,甚至以高買(盜竊)去滿足不能抑制的貪念。很多人以為只要不讓人察覺,就能瞞天過海,得償所願,但一舉一動在閉路電視下,無所遁形,結果,證據確鑿,身陷罪中,不能自拔。
提到生活上的需求,我們先要釐清,所指的到底是衣食住行上的缺乏,還是只是個人對物質的妄求?如果問不同的人,他們面對什麼問題,有哪些方面的缺乏和需要,想必會得到許多不同的答案——有人會說渴望三餐溫飽,有人則會希望常享珍饈美饌。不過人在滿足自己的心意時,又有沒有顧及道德與靈性的規範?在受物質的試探時,怎樣才可以打消那無用又耗費心力的問題:人為什麽會這樣?
俗語有云:「人心不足蛇吞象!」似乎人天生就有犯罪的傾向——原來世人的罪,不限於貪婪的慾望,還有心思與意念上的詭詐,例如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紛爭、嫉妒等。體貼自己的心意,罪就形成了。人有自己的想法和作為,以達到心中目的。但神有補救之道,要人謙卑下來,檢視一下當下的所作所為,要人悔改認罪,這是何等令人驚訝的救恩——藉著信靠主耶穌基督而得救。在艱難的波濤洶湧中,聖經有以下的勸勉,使人能安穏心志的錨︰
「你要謹守你的心,勝過謹守一切,因為生命的泉源由此而出。」(新譯本《箴言》四章23節)
人所定的生命方向,往往受內心影響。要堅定不移地走這條生命大道,就要謹守自己的心思和意念,不然的話,就會陷入罪中而不自知,因為使人污穢的惡念是發自內心,使人痛苦犯罪;相反,追求聖潔的生命、行走義人的路,可以得著從神而來的福樂。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著敗壞的心,去作那些不正當的事。」(新譯本《羅馬書》一章28節)
由於拒絕了真神,人的心思變得虛妄昏暗,以致愚昧地敬拜侍奉各種偶像,又在道德上墮落。這些人充滿了各樣不義,於是神任憑他們,讓他們行事污穢、放縱情慾,玷辱自己、身受報應。
人要保守自己的心思和意念,因神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祂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所以,我們當回轉過來歸向神,讓祂掌管我們的生命,因祂赦免人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