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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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打出孝子」、「不打不成才」、「打是疼, 罵是愛」,以打罵方式管教孩童是華人根深蒂固的教育觀念。 但這一觀念與現代西方以尊重和關愛為宗旨的教育理念大相徑庭,華裔家長若堅持用傳統的方式管教子女,不但令在西方文化薰陶下的華二代子女對親情更感隔膜,而且很容易「以身試法」,惹上官司並痛失孩子的撫養權。
禁止體罰孩童的法規越來越嚴
本年度,蘇格蘭政府將落實禁止體罰孩童的法案,法案一經議會表決通過,蘇格蘭即成為英國第一個將體罰孩童定義為非法行為的地區。而威爾士政府也不甘落後,正在密鑼緊鼓地計劃立法,提案已進入為期三個月的審議程序,四月份就會公佈結果。
目前英國的法律允許家長對孩子進行「合理範圍內的體罰」,但如果體罰導致孩子身上留下印記、瘀青、浮腫、割傷、擦傷或抓痕,家長就會被有關部門起訴,被調查、懲罰甚至判刑。蘇格蘭禁止體罰的法案施行後,在蘇格蘭地區的家長不能再以「合理管教」為由申訴辯護,這無疑會帶動英國有關法律的進一步收緊,對打罵孩童的法律監督也將越來越嚴格。
迄今全世界已有五十多個國家將體罰定義為非法行為,包括冰島、以色列、瑞典、希臘、巴西及阿根廷等。去年底,過去曾反對兒童權利維護運動的法國也一改初衷,成為第52個對體罰孩童下禁令的國家。
管教還是虐童 中西衝突頻發
在管教子女的方式上,中西方文化的觀點確實差異很大。在很多華人眼裡看來似乎很平常的打罵、罰跪、擰耳朵、打屁股,在西方人看來卻是對孩子在言語和行為上的暴力虐待。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 2015年發佈的調查報告,稱67.1% 的華裔父母對子女施加情感虐待,近三分之二的3至6歲中國孩童被父母疏忽,缺乏關愛。華裔家庭因有「虐童」之嫌被投訴的事件在西方屢屢發生,比如父母或祖父母在家打罵孩童,被鄰居報警;孩子在學校被老師發現身上有傷痕,父母被控虐待孩童,被剝奪監護權,孩子被送寄養家庭﹔更有一些案例甚至是華二代自己報警,稱被父母或親戚虐待。而一旦觸動虐童的「電網」,麻煩多多,手續冗長,給家庭生活、親情關係帶來極嚴重的創傷。
打罵教育弊端多
現代教育普遍認為,打罵不是管教孩子最有效的方式。打罵教會孩子以同樣粗暴強橫的方式處理負面情緒,來解決衝突問題;被暴力對待的孩子很可能以暴力傷害他人。對性格倔強的孩子而言,打罵多半只會令他們更加反叛;而性格懦弱的孩子則可能因懼怕而「陽奉陰違」,隱瞞不坦誠,甚至撒謊欺騙。棍棒的傷痕可能很快消失,但內心的傷痕卻很難癒合,很多被打出來的孩子長大後心懷怨恨,與父母關係若即若離,在人際關係上有很多不安全感。
嬌縱亦不可行 管教講究智慧
打罵誠然害處多,但走另一極端,縱容孩子為所欲為也不可取。否定粗暴的棍棒教育不等於需要矯枉過正,嬌縱溺愛。聖經一方面督促父母趁早「用管教的杖」趕除孩子的愚昧(《箴言》二十二章),另一方面也教導父母「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歌羅西書》三章)。可見在管教孩子上,「平衡」是極大的智慧。一些教育專家指出,關鍵是不應當在怒氣中管教,將體罰作為宣洩情緒的方式。體罰好比一把鋒利的刀,需要謹慎運用。孩子越大,自尊心越強,體罰就越不適用。父母應當積極尋找更正面更創意的管教方式,代替簡單粗暴的打罵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