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就讓它過去
楊朱麗娟
亞萍跟美兒,同是家暴的受害人。由於她丈夫工作得十分不如意,常常被老闆責駡,所以回到家裡就拿家人出氣、甚至動手打她,好不容易尋求法律援助,終於離了婚;然而,她卻不像美兒那樣憤憤不平,並常說:過去的就讓它過去,不想再受昔日的事情困擾。她採取的態度是釋懷、不再含恨;她深深體會弱者遭受欺凌的苦況,非常樂意聆聽他們的心聲,明白他們的真正需要,不會停留在那種心中憤憤不平的自我經驗中,也不會一廂情願地把自己認為對的意見,強加在別人身上。
亞萍和美兒的遭遇相若,為什麼二人的反應會如此不同呢?原因是亞萍跳出了自我惱恨的心態,不陷入自怨自艾的泥沼中,不會終日感到苦澀。她對公義有所執著,但不是追求自我的公義,而是追求更美更善的價值。
要超越自我的視野
在重建情緒傷害的意義過程中,婚姻及家庭專業輔導黃麗彰認為,我們一定要超越自我的視野,才能不被過去的經歷綑縛。受到情緒傷害的人,很多時會覺得不公平,為什麼他背叛我?我對他那麼好,他竟然有小三?為什麼他常常飲酒賭錢,回家又打我?
這些「為什麼」都是基於自覺不公平而產生的提問,是一些很難跨越的情緒。當你覺得別人對不起自己時,自然會想盡辦法去追討、要求賠償或報復以取回公道;本來這是無可厚非的,但如果這份渴望太過強烈,眼睛就會被蒙蔽,反過來對其他人造成更多的不公道,其實,也就是在重覆別人不公平的行為,結果成了中國人所謂的「冤冤相報何時了」。
不做負面思想奴隸
美兒走不出自我的框框,常常被不公平的心態縛住,做了這種負面思想的奴隸。如果美兒肯放下這種不公平的心態,不要只著眼於跟自己取回公道,而願意追求客觀公義的情操,用一種超越自我的角度來衡量是與非,建立一個客觀的視野和價值,那就會脫離這種受害者的心態。
一個傾向指控別人的人,單看見別人的不是,看不見自我的問題,結果是苦了自己,也苦了別人。
其實,只要肯跨越自我的視野,就會看見自己不對的地方,不單要討回自己的公道,也是對人公道,力求雙方膺服在客觀價值之下,很多問題自可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