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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論: 「反轉」再反轉!

2014年12月
文/陸思齊

 

 

美國公司的稅務反轉安排,一直以來都引起各界熱烈討論。縱然這些公司已經付出了數不清的政治獻金,政客們卻一直強烈指責這些公司不愛國。言歸正傳,在奧巴馬宣佈新法案後,這種稅務安排最近似乎有偃旗息鼓之勢。

 

一般國家的企業所得稅,只會包括在本土創造的利潤,本地政府不會向企業的海外分部徵收稅項。但在美國註冊的企業則面對不一樣的稅制。美國公司的海外分部除了要向海外政府繳納當地的所得稅外,還須向美國政府納稅。但在美國以外註冊的公司,只要不把公司海外分部的利潤調回美國,就無需繳交美國所得稅。因此,如果公司的業務是集中在本土的話,那這個全球收入稅制其實對公司沒有大的影響。不過,在全球化時代、資本的無國界性日益增強的經濟模式底下,在美國註冊的公司就面對著愈來愈不利的局面。

 

面對這種困境,銀行家和會計師們合力設想用稅法的各種漏洞來「合法」地避稅:公司利用海外的現金去收購其他企業,而新合併的公司將重新註冊於海外國家。當公司需要將海外的利潤調回美國分部時,美國分部就可以「向註冊於海外的母公司借貸」名義而行之,那調回美國分部的現金就不算是利潤,而是「無需課稅的借款」了。這就是所謂的「反轉稅務安排」。

 

製藥公司在「合法」避稅上可算是「出類拔萃」,原因是製藥專利權的定價往往非常不透明。他們以底價把專利權出售到註冊於稅務天堂(稅率極低的國家)的分部,然後將自己的收入以專利權費用的形式調到稅務天堂。

 

奧巴馬最近宣佈的幾項新法案,令這種反轉稅務安排難度大增。其中一項,表明新合併的公司雖然重新註冊於海外,但現在美國政府只會視之為「新公司持有舊時美國公司的股分」,於是舊公司海外的收入還是要交稅。同時,這種公司分部之間的借貸利息產生的稅務優惠將會大幅減少。另外,新法案還要求合併後,收購方舊有的資產須佔新公司總資產最少80%,以此增加了倚靠合併避稅的難度。

 

從現在美國稅制的情況來看,最有效的方法是進行大規模的改革,否則這些堵塞漏洞的做法只能稍解燃眉之急。研究稅制問題其實相當有趣。貓和老鼠之間的博弈,有時實在叫旁觀者不能不為雙方的策略拍掌,同時也不能不嘆息,這些聰明絕頂的人將心思用在鑽法律漏洞之中。假如人們撫心自問,對錯其實 不難分別,也無需反復博弈。若我們看遠一點,看深一點,應該不難發現,人若都能「不貪為寶」,人的聰明智慧便可更多造福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