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Christian Herald Crusades UK

生活資訊: (英國法律常識) 從外地回英國居住 可否申請福利金?

2015年2月
撰文/王世偉律師
翻譯/梁祖永

 

王律師:

 

你好。

 

我現居香港,但擁有英國國籍。最近我失業了,而由於年紀大,很難找到新工作。我計劃回英國居住,因為那裡的社會福利比香港好。我想請問,如果我真的回英國,在社會福利方面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謝謝。

 

小平上

 


 

小平先生:

 

謝謝你的問題。

 

如果你從外地回英國,並打算申請某些福利,你必須經過「慣常居住地審查(habitual residence test)」。要通過這項審查,你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一)你在英國有居留權(可以在英國居住而不受任何移民條例限制),

以及(二)能夠證明你打算在英國定居,現在在英國安家。

 

第一個條件(居留權)你應該是符合的,因為你擁有英國國籍。請注意,這裡說的是完全英國國籍(full UK citizen),而不是英國海外國民(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簡稱BNO)。

 

在某些情況下,你可能免受第二項(打算在英國定居)的審查。這類的例子包括難民、家暴受害人等。

 

申請以下福利的人,就要接受「慣常居住地審查」:

 

‧ 低收入補貼(Income Support)
‧ 失業救濟金(Income-based Jobseeker’s Allowance)
‧ 就業收入補助金(Income-related Employment and Support Allowance)
‧ 退休金補助(Pension Credit)
‧ 住房補貼(Housing Benefit)
‧ 地方政府稅減免(Council Tax Reduction)
‧ 統一福利救濟金(Universal Credit)

 

如果申請子女稅收抵免(Child Tax Credits) 和兒童福利(Child Benefit),你只須通過第一項(即居留權)的審查,而不須通過第二項(打算在英國定居)的審查,但你要證明你「通常在英國居住」。

 

不過,即使你通過「慣常居住地審查」,你仍須符合申請相關福利的一般條件。例如,如果你申請失業救濟金,你必須證明你現在是失業,但你可以工作,以及正在積極找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