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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 網上欺凌

2013年10月
專題策劃及撰稿:郭杜妙嫻、馮兆雄、方思潔、胡德明、林珊一

 

 

欺凌(Bullying)是一種反社會行為,是指以強力壓迫和侮辱。因此欺凌不一定限於拳打腳踢、拉扯頭髮或強索金錢,也包括恐嚇、惡意嘲笑和孤立他人等。近年由於互聯網的普及,在網絡世代更出現了網上欺凌(Cyber bullying)的新興產物 ── 透過電腦、手機及其他電子設備騷擾他人。

 

 

◎感受真實絕非虛擬

 

 

 

 

八月初, 一名1 4 歲的英國少女史漢娜(Hanna Smith)在家中上吊自盡,引起社會對網上活動的關注。據報導,漢娜在網站上發佈了照片和求助信 息,這些資料上載網站後的幾個月,她不斷收到充滿嘲諷和惡意的批評,最後因精神崩潰而走上窮途。由去年至今,在英國和愛爾蘭先後有4名十來歲的孩子因遭受網友的欺凌或威嚇而自殺,類似的個案也在美國和加拿大發生。從來網絡世界被稱為「虛擬空間」,但從上述事例中足證網絡的交流帶來的體驗是一個那麼真實的社交空間,實非「虛擬」。

 

◎網絡欺凌個案倍增

 

 

英國全國防止虐待兒童會(NSPCC, National Society for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Children)最近也就網絡欺凌進行了一次廣泛的調查研究,在超過一千名少年的採訪中,有五分之一的少年承認在過去一年中曾在社交媒體網站上遭受網絡欺凌,而同樣的有關強姦或暴力等恐嚇信息仍不時傳來。而這二百多位受欺凌者的年齡大部份在11-16歲之間;可見有些正使用臉書、YouTube和微博網站的年輕人,年齡都低於網站的最低年齡13歲的要求。這實在叫人擔心這些欺凌行為對年幼孩子的影響。

 

 

英國有數據顯示,有關遭遇網上欺凌而致電到「兒童熱線(ChildLine)」尋求幫助的個案,在一年內上升了87%,幾乎翻了一倍,而社交網站對這些騷擾行為仍未能迅速地採取行動,遏止這令人噁心的趨勢。為針對那些在互聯網上散佈惡言的行徑,《今日鏡報》呼籲把煽動自殺列為刑事罪行,並所有網站務必附設一個投訴的「按鈕」,以便受欺凌者能盡速舉報。

 

 

◎青少年常是受害者

 

青少年的社交願望強烈,社會參與意識高,是網絡社區最主要的用戶。現今很多青少年除了上課、睡覺,就是上網。中國華東師範大學應用心理學教授崔麗娟認為,「青少年處於自我發展從家庭到社會的轉型過程中,很在意社會人士的評價。網絡是他們人際交往的一個重要組成部份,很多時候,網上對他的評價就代表社會對他的看法。愈在意的東西,影響就愈大。所以,網上的消極內容很容易讓青少年産生自我否定、痛苦等情緒。」加上青少年時期容易敏感且情緒波動大,更使他們容易成為網絡欺凌受害者。

 

 

◎欺凌是個互動過程

 

欺凌有時可能只涉及兩個人,但實際上它可以是蘊藏著一個複雜的互動過程,其中所牽涉的角色有幾種。首先是發動欺凌行為的欺凌者,被欺凌的受害人,跟隨欺凌者的協助者,在旁吶喊助威的附和者,以及置身事外的旁觀者,當然也會有嘗試制止欺凌行為或給予受害者支持和安慰的保護者,但為數極少。

 

 

近年來發現,青少年不僅受網絡欺凌所害,也時常會成為施害的一方,正好說明了這個互動過程。網絡世界與現實世界相似,許多青少年在遭受欺凌後選擇保持沉默,羞於啟齒,害怕報復或擔心這樣會讓他們失去接觸網絡的機會。但受害人通常心靈受創、扭曲、課業成就低落、人際關係疏離,或會產生報復行為,轉而攻擊欺凌他人,有數據顯示這些欺凌者在成年後,犯罪率較沒有欺凌的孩子高出三倍之多。而協助者和附和者也會蠢蠢欲試成為欺凌者,可見這些挑釁行為會誘發社會犯罪,造成禍害。

 

 

◎網上欺凌無形殺手

 

網上的社交多為匿名,不附真實姓名使人有種不需要承擔後果的心理,以為輕率地發言或做出不當的行為, 加速流言蜚語的傳播,而不用負上責任。兒童和青少年難以理性地思考和深思熟慮,易於跟風人云亦云,更沒想過發表言論的後果,如果涉及色情、暴力或有關性的圖片與短訊時,問題更形複雜。不少個案顯示,當受害人無法面對這些羞辱,會產生自殘或自殺傾向,因此網上欺凌的問題,實在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