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Christian Herald Crusades UK

生活資訊: (英國法律常識) 英國人權法涵蓋範圍有多廣?

2015年5月
撰文/王世偉律師 
翻譯/梁祖永

 

王律師:

 

你好。我知道英國是尊重人權的國家,也必須遵守歐洲人權公約。然而英國政府有時候也會違反人權。例如,某些學校不准信仰某些宗教的同學穿他們宗教的服飾回學校上學,必須要穿校服,又如他們不准我的家人來英國與我同住,再比如他們監視英國公民等。我想知道,英國人權法涵蓋的範圍有多廣?

 

謝謝。

 

尹晴上

 


 

尹晴讀者:

 

謝謝你的問題。在英國,人權受到人權法案1998(Human Rights Act 1998)所保障。該法案確定歐洲人權公約所規定的人權,在英國有法律效力。

 

公共機構必須尊重你的人權,但人權法在某些情況下容許公共機構干預你的某些權利。

 

例如,在人權法下,你有信仰宗教的權利,有個人自由的權利、表達意見的權利等。不過,人權不是無限制、無條件的。所有人都享有人權,也就是說,有時你個人的權利可能會和其他個人或社會大眾的權利相衝突。因此,為保護其他個人或社會大眾的權利,你個人的權利可能要受到限制。例如,為保障他人私隱,你的言論自由必須受一定的限制。

 

在英國獲承認的人權有三種:

 

(一)有限的權利(Limited Rights)

 

有些權利是有限的,意思是人權法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會限制你的權利。例如,如果你犯了刑法被定罪,因而要接受監禁,而對你所實施的監禁是依據合法的程序,這不算侵犯你的個人自由。

 

(二)有條件的權利(Qualified Rights)

 

為了足以保障所有人的權利,有些個人的權利是有條件的或要受約制的。公共機構有時可以為了社會大眾的利益或其他人的權利,而要干預你個人的權利。這就是受約制的權利。有條件的權利包括個人和家庭生活的權利、表達宗教信仰和個人信念的自由、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有條件的權利,要在考慮到其他人或社會整體的權利之間,作出平衡。而法庭會決定如何平衡這些不同的利益。

 

公共機構只可以在表明其有合法理由的情況下,才可以干預你的有條件權利。合法理由的例子包括保障他人權利、國家安全、公眾安全,防止犯罪或防護衛生健康等,而干預必須在絕對有需要的情況下作出。

 

(三)絕對權利(Absolute Rights)

 

有些權利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被限制的,這些權利稱為絕對權利。絕對權利包括:不受到身體的折磨、不受不人道或羞辱性的對待、有宗教信仰或沒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等。公共機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以侵犯干預絕對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