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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資訊: (英國法律常識) 傷殘學生的權益

2015年9月
撰文/王世偉律師
翻譯/梁祖永

 

 

王律師:

 

你好。

 

 

我的孩子剛剛開始在英國讀小學。最近我們發現他有部分色盲,而且閱讀能力有些問題。我們擔心這些障礙會影響他在學校的學習,打算和學校討論這件事,想知道這種情況在法律上可以有什麼權利。謝謝。

 

 

李楠上

 

 

 

 

 

 

 

李楠先生:

 

 

謝謝你的問題。

 

 

根據平等法2010(Equality Act 2010),學生如果因為傷殘而受到學校歧視,學校即屬違法。在某些情況下,學校必須採取一些積極的措施,令學生能夠接受和參與學校提供的教學和活動。

 

 

如果你或你的孩子受到不合法的歧視,你可以採取法律行動,而你必須要證明你孩子符合公平法所定義的傷殘。如果你的孩子符合公平法所定義的傷殘,學校有責任對此作出合理的調整。

 

 

身體或精神上的傷殘,在公平法中,被定義為身體或精神上的損傷,對正常的日常生活活動造成嚴重及長期的影響。

 

 

◎自動的傷殘

 

按公平法,下列的情況屬於自動的傷殘:

 

‧癌病
‧愛滋病
‧多發性硬化症(multiples clerosis)
‧嚴重的毁容(不包括紋身和在身體穿孔)
‧得到眼科醫生證明眼盲、視力嚴重/輕微或部分受損你的孩子可能符合上述最後一項的情況。他應該儘快去見眼科醫生。

 

 

◎非自動傷殘

 

另外一些身體和精神上的情況,按公平法也可能被視為傷殘──視乎這些情況對你孩子的日常生活造成多大影響:

 

‧視覺或聽覺有問題
‧病情因時而異或間歇性發作的疾病,如骨關節炎(osteoarthritis)、類風濕關節炎(rheumatoidarthritis)、纖維肌痛症(fibromyalgia)
‧進行性(progressive)的疾病,如運動神經元病(motorneurone disease)、肌肉萎縮症(musculardystrophy)和不同形式的腦退化症(dementia)
‧會對身體某些器官造成影響的疾病,如心臟病、哮喘、中風等
‧學習障礙
‧學習困難,如讀寫障礙、運動障礙
‧自閉症
‧精神健康上的問題,如抑鬱、精神分裂、狂躁症、進食障礙、強迫症
‧身體或腦部受損造成的傷害

 

 

如果你提出遭受歧視的申訴,是基於上述的情況(在公平法下不屬於自動傷殘),你要證明孩子的傷殘對他的日常生活造成長期及嚴重的影響。

 

 

總括而言,要決定是否符合公平法所定義的傷殘,你須要檢視:

 

‧是否身體或精神有損傷
‧損傷是否公平法所定義的自動傷殘
‧如果不是,那損傷對日常生活造成什麼影響

 

 

要注意,某些情況,不論對你孩子的日常生活造成多大影響,在公平法下都不算作傷殘,其中一個例子是花粉症,除非它造成其他的健康問題。

 

 

◎學校的法律責任

 

如果你的孩子有傷殘,根據公平法,學校必須有合理的行動作出調整,除去他因為傷殘所面對的障礙,以致他能夠在最大程度上,得到其他沒有傷殘的同學所得到並可以參與的學校所提供的教育。

 

 

學校作出調整的責任,適用於學校所有的活動,以及教職員所作的所有決定,包括錄取或不錄取、參與學校出外的活動、學習的活動及教材。在下列的情況下,學校必須作出調整:

 

‧當學校的做法或規定會令到你的孩子因傷殘而遭受損失,或者得不到需要的幫助。
‧當某些做法或規定會對你的孩子的傷殘造成不便,而同時是可以被合理地移除的。

 

 

合理與否,要視乎多個因素。例如作出改變的可行性、作出改變的成本、其他同學的利益、健康和安全的考慮。

 

學校必須支付所有合理調整所帶來的開支,不可以向你收取費用。

 

 

初步的提議,是你向學校要求提供一些幫助或服務,例如以大字版編印的教材、顏色筆上貼有列明顏色的貼紙,和提供額外人員幫助。

 

 

我想指出,要改變學校建築物的外形結構是較為困難的。學校不是必須要改變它的位置或建築的。如果你因為孩子的傷殘要求校方改變學校的建築,你不單要向學校,也要向地區政府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