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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線: (雲中彩虹) 父不認子

2015年9月
文/魏永達

 

 

聖經是一本極其奧妙的書,其中包括了舊約、新約兩部分,覆蓋年份超過1000年,由不同作者執筆,但主題貫徹、前後呼應。舊約中的記載往往是一個伏筆,與多年後於新約中發生的事情遙相呼應。

 

 

 

 

 

 

 

◎因為愛母親不認兒子

 

所羅門王智判爭子案,是個膾炙人口的故事,不看聖經的人也會聽過,記載於舊約《列王記上》第三章。話說一婦人夜間睡著時把孩子壓死,半夜起來,趁另一婦人熟睡之際,偷龍轉鳳,抱走她那個活孩子,放下自己的死兒子。天亮了,婦人起來餵奶,驚見孩子不是自己的,且已死去多時……最終二人鬧到所羅門王的面前,各執一詞,都說活兒子是自己的。所羅門王的判決出人意表,竟著人把大刀拿來,要把孩子劈成兩半,兩名母親各取一半。聖經說,那活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裡急痛」,便說,「把孩子給那婦人吧,不可傷他。」言下之意就是說:「我說謊,我不是孩子的母親。」此話一出,所羅門王就認定,那人才是孩子的真母親。

 

 

要知道在王面前承認自己撒謊,是極其危險的事,隨時遭殺身之禍。「為自己的孩子,心裡急痛」,原文的意思是,因著對親生兒的憐愛。這記載頗為吊詭,既然是憐愛兒子,怎麼又不認他,甘心把兒子拱手讓人?既然是憐愛兒子,為何竟冒死也要說謊,說兒子不是自己的?正正是因為愛兒子,為了保住他性命,母親寧可不認兒子。

 

 

 

 

 

 

◎因為愛父神不看愛子

 

 

新約聖經記載中,有另一名兒子被父親否認,那就是發生在釘十字架的耶穌身上。

 

 

耶穌與父神原為一,關係極其密切。當耶穌開始地上工作時,祂克盡己責、接受浸禮。祂從水中出來時,有聲音從天而出,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馬太福音》三章17節)。父神比很多傳統中國父親更開放,勇於公開表達對兒子的愛,不是只藏在心中。耶穌時常禱告,日間如何忙碌,晚上門徒都爭取休息了,耶穌往往卻獨自一人到山上禱告、與父神親近。耶穌以親暱的「阿爸父」稱呼父神,禱告常以此作開始,連被釘十架時的第一句話,也是:「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二十三章34節)但當祂快要斷氣時,祂說出一句「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馬太福音》二十七章46節),不再說「父啊」。細想一下,你就能體會這句話背後,是父神掩面不再看自己的愛子,讓祂擔當世人的罪,看祂為代贖世人罪孽的祭牲,因此耶穌以「我的神」取代「阿爸父」,「為什麼離棄我」更顯出耶穌經歷心靈的痛苦,遠比肉體所承受的為甚。

 

 

◎神愛人將獨生子賜下

 

 

我是三名兒女的父親。在特殊的環境下,我想我是甘願為拯救別人而擺上自己的。譬如說有槍手進入我教會胡亂開槍殺人,為了保護所愛的弟兄姊妹,我想我是甘心作出犧牲的;若要犧牲的是我自己所親愛的兒女,那就困難得多了。我想這種心情,為人父母的都會明白,但耶穌的父親,竟然因愛你和我的緣故,不認自己的愛子,把祂離棄,讓祂孤單地死在十架上,天父所經歷的痛楚,是何等的深、何等的大!

 

 

所羅門王判爭子案中的母親,因憐愛兒子而不認他,最終水落石出,母子團圓。十字架上,父神因對世人的憐愛,掩面不看自己的愛子,誠如聖經所明說的:「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翰福音》三章16節)感謝讚美神,十字架所成就的救恩,也能讓世人回轉,歸回父神懷中,脫離罪惡的枷鎖,回復神兒女的寶貴身分。親愛的朋友,面對這麼大的愛,你會如何反應?你當如何反應?真愛的唯一回應,就是真愛。讓我們都回到父神的懷中,真誠地愛祂,不再辜負祂對我們的大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