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Christian Herald Crusades UK

生活資訊: (英國法律常識) 持旅行簽證來英 也可能被拒入境

 

王世偉律師撰文

梁祖永翻譯

 

 

 

 

 

 

王律師:

 

 

我以香港特區護照在2015年11月17日從香港去到英國。在2016年4月25日我到西班牙旅行幾天。當我返回英國時,英國海關的移民局官員拒絕我入境,理由是我停留在英國太久。

 

 

我的問題是,作為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我應該可以不需簽證在英國停留六個月。我過去從來沒有在英國非法逾期居留。我當時在英國停留不足六個月就離開了,在這情況下,移民局官員有權拒絕我進入英國嗎?

 

 

我被拒入境後只好回西班牙,之後再以英國(海外)護照再次入境,但仍然被拒。

 

 

我已經懷孕七個月,由於我男朋友住在英國,我希望能在英國生孩子,但目前被困在西班牙,不知如何是好。你可以給我一些意見嗎?

 

 

謝謝。

 

溫女士上

 

———————————

 

溫女士:

 

 

按照你所說,你應該是以旅行簽證進入英國。在法律上,一個持香港特區護照(或任何可以免簽證入境英國的護照)的旅客,並沒有作為訪客/旅客必然入境的權利。要以旅客身分進入英國,你必須有足夠理由,令移民局官員相信你是真正的旅客。

 
移民局官員決定你是否為真正的旅客時,會考慮下列因素:

 

 

(a) 你在旅程結束時會離開英國;
(b) 你不會透過頻密或連續進入英國的方式,在英國長期居住或以英國為家;
(c) 你不會在英國做出「不當的行為」(見下面的解釋);
(d) 你在不需工作或申請社會福利金的情況下,有足夠金錢維持你在英國停留期間的合理生活開支。這包括回程(或下一程)的旅費、同行受養人所需的費用,以及旅程各項活動的費用(包括可能的醫療費用)等

 

 

上文(c)中所說的「不當的行為」包括:在英國受僱工作、在英國入學校就讀、享用英國的醫療服務和在英國結婚。

 

 

如果移民局官員懷疑你不是真正的旅客,他可以拒絕你入境。

 

 

基於你提供的資料,移民局官員拒絕你入境,可能是因為他認為你頻密或連續進入英國,目的是為了以英國為家,而你可能意圖以旅客的身分做出「不當的行為」(如在英國結婚、享用英國的醫療服務)。要再進入英國,你需要預先申請適當的入境簽證。如果你不預先申請適當的入境簽證,你就要令移民局官員相信你是真正的旅客(但這對你並不容易,特別是你已經懷孕七個月,以及曾經被拒入境),否則你仍會被拒絕進入英國。

 

 

如果你想和你男朋友結婚,你可以申請結婚簽證(請到以下網址瀏覽詳細資料:www.visa4uk.fco.gov.uk)。如果你獲批這個結婚簽證,你可以在英國居住六個月,而你必須在抵達英國後六個月內結婚。

 

 

如果你的男朋友已經在英國定居(持有英國國籍,或者有英國永久居留權),你可以申請「已定居者家屬」簽證(“Family of a Settled Person”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