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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聞所感 : 見習工應否授薪

陸遙

 

 

最近,家中的小姨剛完成了一份不授薪的見習工。家中各人都為她能找到一份本行的見習工感到高興──她大部分的大學同學畢業後還在待業,就算找到工作的大多也是非本行的工作。由於公司在倫敦,而外家離倫敦較遠,所以她在見習期間暫住我們家。每天下班後,她都會跟我們分享她在工作中的學習,看著她累積的收獲,我們都很安慰,但她的經歷卻叫我不禁反思見習工這個制度。

 

 

 

 

 

 

 

 

◎見習制度的贏家

 

 

關於見習工應否授薪這個問題,其實正反雙方都各有理據。反對見習工授薪的人會指出,見習工一般只是在觀察同事工作,極少參與在生產的過程中。他們既然沒有為公司作出貢獻,自然不該受薪;而且,若見習工要求收取薪金,不少公司都寧可多用一點錢來聘請有經驗的員工,結果減少了剛出道的畢業生的勞動競爭力,長遠而言會令行業青黃不接。另一方面,有人會說,見習工也需要工資去支持他們自己的生活,而見習工不受薪則令大公司有更多機會剝削員工。他們會減少在職員工的薪金,甚至直接裁走他們,然後用這些免費的勞工來做替代,於是資本家最終還是這個制度的贏家。

 

 

 

 

 

 

 

 

◎見習工的高昂付出

 

 

現今社會教育普及化,這一代大部分人都有大學學位。從畢業生的角度來看,若要從人群中脫穎而出或是不落人後,就要有實習經驗來使自己的CV(簡歷)更突出。所以不少大學生都願意到大公司當「無薪見習工」,希望見習期滿後受聘,即使不獲聘書也好豐富自己的CV,增加自己找到好工作的機會。然而,大公司一般都在倫敦市內,所以這些實習工作一般設於倫敦市內。像我小姨那樣,她要不就在倫敦找地方住下來,要不就得每天坐火車到倫敦上班。兩個選擇對畢業生來說,都是所費不菲的。在低收入家庭長大的孩子,即使得到了大學學位,又贏得了實習機會,卻不一定負擔得起這筆額外的住宿或通勤費用。結果造成社會流動(Social Mobility)下降,貧者越貧,富者越富,有才幹的人也不一定能向上流。

 

 

 

 

 

 

 

◎政府宜正視問題

 

 

事實上,這個問題不為英國獨有。兩年前,法國以兩個月為定位,規定見習工無薪期不得長於兩個月,兩個月後,見習工受最低工資保護,不過這些見習工的最低工資亦只有正規最低工資的三分一。這個當然不是完美的解決辦法,但似乎可以稍微改善現時不公的情況。同時,筆者建議政府可以透過學生貸款的形式,給這些見習生低利貸款。一方面可以增加社會流動,另一方面,反正政府都要以津貼的形式補助找不到工作的大學生,還不如以貸款的形式多給他們一點資金,支持他們去找實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