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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資訊︰(英國法律專欄)子女在英非法居留可否成為英國公民?

王世偉律師撰文
梁祖永翻譯

 

 

王律師:

 

你好。我和丈夫兩年前來到英國。我們都是非法入境和居留的。最近我們生了個孩子。我想請問,我們的孩子能否成為英國公民?謝謝。

 

傅女士上

 

 

 

 

 

 

 

 

傅女士:

 

你好。謝謝你的問題。

 

 

一般來說,如果你的子女在英國不合法居留,你應該在他/她18歲前,為他/她申請成為合法居留。因為:

 

‧ 18歲前的申請手續比較容易。


‧ 你的子女可以繼續學業(在英國,18歲以上的非法居留者不可入學校就讀)。


‧ 英國公民到18歲後,可以工作和有權申請社會福利金。


‧ 英國公民不會被遞解出境。


‧ 如果你子女有合法居留身分,你可以以父母身分申請在英國合法居留。

 

 

在英國出生的孩子

 

 

由於你的孩子在英國出生,你有兩個途徑為他/她申請合法居留:登記成為英國公民,或申請「酌情許可居留(Discretionary Leave to Remain)」。

 

 

你可以在你孩子在英國住滿10年後,為他∕她登記成為英國公民。這是最好的辦法。申請費用為£749,手續頗簡單,而幾乎肯定能夠成功。

 

 

你也可以在7年後為他∕她申請「酌情許可居留」。批准與否,視個別情況而定,所以沒有保證一定成功,而當他/她18歲以後,也不能申請社會福利金。如果成功申請到「酌情許可居留」,你需要:

 

‧ 每兩年半續期一次(費用£649)。


‧ 每次續期要付£500國民保健費(NHS) 。

 

‧ 如果要在英國永久居住,要再申請英國國籍。

 

 

在英國以外出生的孩子

 

 

這不是你的情況,但為了其他讀者,這裡也解釋一下。如果孩子是在英國以外出生,唯一的方法就是申請「酌情許可居留」。孩子可以在英國居住和工作,但18歲後無權申請社會福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