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王世偉律師
翻譯/梁祖永
王律師:
你好。我在家附近一間店舖,買了一輛二手單車,但最近有人把一張字條留在我單車上,說這單車是被偷的失物。若是事實,我會有麻煩嗎?我應該怎樣做?我可以把單車退回,取回付款嗎?謝謝。
謝先生上
—————————
謝先生:
如果你買了賊贓,而當你購買的時候並不知道,你不會被視為犯法。
你若懷疑所買的是賊贓,應該打101聯絡警方,或者把單車交給就近的警署,他們會嘗試把它交還物主。
你不應該繼續保有那輛單車或退回給店舖,因為這樣可能被視為處理贓物,這是犯法的。
你應該向賣方儘早提出要求退款。當你把單車交給警方時,警方會給你一個案件編號和失物編號。你可向賣方出示這兩個編號,證明你已經把單車交給警方,並提出購買單車的收據或其他證明(例如銀行月結單),以要求退款。
要求退款——在2015年10月1日前購買
如果賣方不願意全數退款,你的法律權利要視乎你購買單車的日期而定。因為相關的法律在2015年10月作了修改。
如果你是在2015年10月1日前購買該單車,你可以基於賣方賣單車給你的時候並不擁有該單車為理由,要求退款。你可以向賣方以口頭或書面告知他們以下的話:
「警方已確認該單車是賊贓,所以你本來就沒有法律上的權利把它賣給我。我現在要取消買賣合約,要求全數退款作為賠償。」
賣方可以基於你擁有該單車的時間長短,或你使用了多久(折舊),以減少賠償數額。在這情況下,你要和賣方討價還價,決定賠償多少才算合理。
要求退款——在2015年10月1日後購買
如果你是在2015年10月1日或以後才購買該單車,你在法律上有權利要求賣方全數退款。即使你買了該單車一段時間之後,到現在才發現是贓物,這權利仍然有效。
你聯絡賣方時可以口頭或書面告知他們以下的話:
「警方已確認該單車是贓物,按消費者權益條例2015 (Consumer Rights Act 2015),我有權利要求全數退款。」
信用卡/現金卡
如果你是用信用卡或現金卡付款,而賣方不肯退款的話,你可以聯絡銀行,透過銀行取回退款。
向法庭申請
如果你仍然未能取回退款,可以考慮向法庭提出索償。你需要付法庭的費用,但如果法庭判你勝訴,你也可能討回法庭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