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Christian Herald Crusades UK

時事評論︰家庭暴力法律援助新例

余謙柔

 

 

長久以來,家庭暴力的倖存者都可以得到政府的法律援助,得到律師諮詢和在家庭法院聽證會上代表的服務。但當中有一個條件,就是倖存者必須證明其在過去五年內曾遭受虐待。一旦五年的期限過了,倖存者就無法得到免費的法律援助。

 

 

 

 

根據婦女慈善團體Rights of Women的研究指出,有約40%的倖存者無法得到法律援助,只得獨自在法庭上面對她們的施暴者。有見及此,Rights of Women 在2016年向政府上訴,要求審批和修訂法律援助的限制。

 

 

英國司法部在去年年底宣布,家庭暴力倖存者的法律援助規則將於本年1月修改,原先要求的五年期限被取消。換言之,不管暴力事件發生在多久之前,倖存者都會受到法律援助的保障。此外,司法部將擴大可用來證明受害的證據種類,當中包括家庭暴力支援組織的聲明和社工的陳述。

 

 

需要者可登上網站http://www.nationaldomesticviolencehelpline.org.uk/ 或撥打電話尋求協助:0808-2000247(24小時熱線,不設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