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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資訊︰(英國法律專欄)與前僱主的爭議--離職時財物誰屬?

王世偉律師撰文
梁祖永翻譯

 

 

王律師:

 

你好。我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一下。由於與僱主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我離了職。現在,我僱主不准許我回到辦公室取回我的個人物品。

 

那些物品包括:我展示在辦公室的專業資格證書。那些專業資格,是僱主支付我去修讀而取得的。我想請問,僱主有權取去我的證書嗎?

 

另外我有一部蘋果電腦,是工作時所用的。僱主說那電腦屬於他們,但電腦裡面有很多我個人的資料和應用程式,我想請問我需要把這部電腦還給僱主嗎?

 

僱主還欠我最後一期的薪金,我可以怎樣做?

 

謝謝。

 

打工仔上

 

 

 

 

打工仔:

 

謝謝你的問題。

 

當你離職時,你應當歸還所有屬於你僱主的物品,包括手提電腦或電腦設備、手提電話、公司車、制服、工作上的文件等。

 

 

僱主要求歸還屬於他的財物,你不能不理會,即使你認為那些東西應該屬於你。你應該先檢查清楚,有什麼證據證明你擁有那些物品,例如:僱主發出的書面證明,說那些東西屬於你,或者購買那些東西時的收據等。

 

 

如果沒有證據,你可以翻查僱傭合約或任何其他的合約條款,是否有說明你僱主並沒有擁有那些東西。如果是僱主為了你所做的工作而借給你用,而且沒有說明你擁有那些東西,你應該歸還給僱主。

 

 

如果你完全肯定那些東西屬於你,你可以告訴你僱主你不會歸還,除非他提供證明那些東西是不屬於你的。

 

 

有些時候,僱主可能會威脅要從你薪金中扣錢,以償付那些物品的價值。除非僱傭合約上註明他們可以這樣做,否則他們是沒有權這樣做的。

 

 

如果你僱主確信那些物品屬於他,他也可以決定把爭議交由法庭處理。法庭會考慮各種證據,裁決你是否需要歸還那些物品。如果僱主威脅說要由法庭處理,你應該馬上徵詢律師的意見。

 

 

僱主應該在你離職的時候,把所有屬於你的東西歸還,例如你保存在儲物櫃的物品或你桌子裡的個人物品。有時候,僱主可能認為你欠他們款項,而拒絕歸還或者取去了你的物品。如果僱主想你付款或歸還他們的物品,你可以先要求他們詳細列出你欠他們的東西,然後你可以向他們出示證據,證明你沒有欠他們錢,或者證明那些物品屬於你。如果這樣的交涉不成功,你可能需要把爭議帶到法庭處理,才能取回你的物品。有些人認為這種事情可以報警處理,其實是不可以的。

 

 

專業資格證書是屬於你的,即使是你僱主支付修讀的費用。如果僱主不肯歸還,我建議你聯絡相關的專業機構,請他們再發一張證書給你。他們通常會收取少許費用,但與交由法庭處理相比,這樣做會更快和更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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