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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資訊︰(英國法律專欄)業主出租物業前切記 須核實租客移民身分

撰文/王世偉律師
翻譯/梁祖永

 

 

王律師

 

你好。

 

我有一位朋友因為被指把物業租給非法入境者而遭拘捕。他的租客穿著得體,舉止溫文,我們從沒有懷疑他是非法入境者。我的朋友現正面臨非常嚴重的後果。我想知道,如果我想租出或分租出我的物業,我有什麼權利和責任?

 

我現在住的地方是租來的,如果我在得到業主同意之下分租出去,權利和責任會有不同嗎?又如果我把物業租出去,而租客把物業分租予他人,我的權利和責任又是否會有不同?如果我把物業「非正式」租出(即無書面租賃合約),是否會減少麻煩?如果租客說英國內政部正在處理他/她申請簽證手續,所以保存著他/她的身分證明文件,我可以怎樣?

 

謝謝。

 

謝女士上

 

 

 

 

謝女士:

 

謝謝你的問題。

 

作為私人物業業主,如果你打算把物業租出,你必須在租出前清楚了解租客的移民身分。即使你是分租物業,而業主亦知道你這樣做;核實租客的移民身分的責任,也是由你承擔,而不是你業主承擔。

 

在租出物業前,你必須查核以下各項:

 

1. 以你的物業作為主要住所的,是哪些成年人。
2. 證明他們可以在英國合法居住的正本文件。
3. 他們有權租用你的物業的證明文件。
4. 在所有租客面前,核對他們的文件是真實的,並確認是屬於他們的。
5. 保存所有相關文件的副本,並記錄核實的日期。

 

即使你租客的名字沒有寫在租約上,又或者沒有簽訂租約,又或者租約不是以書面形式制訂,你也必須確定所有住客都在十八歲或以上。你必須核實所有租客的身分,不只限於你認為並非英國公民的人士。

 

如果你把物業租給非法居留在英國的人士,你可能被判無限額罰款或最高五年監禁。

 

如果租客沒有提供足夠的文件證明,而聲稱英國內政部正處理其簽證申請,你可以使用業主查詢服務(Landlord’s Checking Service,網址:https://eforms.homeoffice.gov.uk/outreach/lcs-application.ofml),檢查租客是否在未能提供適當文件的情況下可以租賃物業。你應該在兩個工作日內得到答覆。要使用該服務,你需要知道租客的內政部參考編號(Home Office Reference Number)。

 

任何人未能提供足夠文件證明,而業主查詢服務又建議他們不能租賃物業,你就不應該把物業租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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