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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倫樂: (夫妻之道) 孝敬父親

2014年9月
文/安瑩

 

1夜幕低垂、華燈初上,每天晚上八、九點鐘,原是鄭家共享天倫的溫馨時刻。但近來……「你爸要來,我就走,我絕對不和這糟老頭住在一個屋簷下。」肖敏狠狠地說。

 

「你到底講不講理呀!你媽每年從香港來,都住三、四個月。我接爸爸來,你就鬧成這個樣子。」同喜頂回去。

 

「你爸怎能和我媽比。我媽每次來住,禮物大包小包不用說,天天還幫忙打掃、做飯、看孩子。」肖敏理直氣壯地說,「上次你爸來時,茶來張手、飯來張口;幾天不洗澡,濃痰隨地吐,我想起來就噁心了。」

 

「但他總是我爸呀!他辛苦了一輩子,我媽又沒了,我現在有能力,總想讓他享個晚福吧!」同喜愈說愈急。

 

「那是你的事,我管這個家,帶兩個孩子,還要上半天的班,也夠累了。你要做孝子,自己做吧!」肖敏斬釘截鐵、不留餘地。同喜左右為難,不知如何是好?

 

◎習慣不同‧水火不容

同喜原是國內派出來的學者,在英國與肖敏結婚後,從零開始一起奮鬥,如今有兒有女、有房子車子,已是個小康之家。他們夫婦一向恩愛,但為了同喜要接父親來住,兩人各持己見、水火不容。

 

若說肖敏自私不孝,那是太冤枉她了。兩年前,同喜接父親來小住,肖敏原一心要做個好媳婦;誰知公公來了後,才知道好媳婦不易為:肖敏發覺家裡的生活素質大降。坐廁變成蹲廁,客廳變成臨時睡房,濃痰牙簽滿地都是……她主觀認為,來自窮鄉僻壤的公公又髒又亂、不講衛生,大男人主義……

 

肖敏忍著氣,好不容易熬了幾個月,等到公公回鄉大吉,整理好房子,以為從此天下太平。誰知現在還要來長住,那簡直是天塌下來。但同喜也有同喜的理,父親年老無依,身為獨子,又怎能坐視?

 

◎同住一屋‧未必孝順

常言道:父母與子女繫於恩;翁媳、岳婿繫於義。恩深易處,義重難當。姻親的關係,本來就常令夫婦發生問題,尤其是當夫婦間的某一方,要把父母接來同住時,那問題就更大。因為彼此背景不同,生活習慣有異;翁媳、岳婿的關係雖然密切,但了解卻不夠。很多婚前只見過幾次面,婚後如彼此接觸不多,也只是「親密的陌生人」。

 

這樣的兩輩人住在一起,能融洽相處的自然不多。因此聖經在幾千年前,就達觀地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讓小夫妻獨立自主,共組小家庭。這並非鼓勵子女不照顧父母,相反地,「當孝敬父母」是《十誡》之一。孝敬父母,是對父母尊重,並加上有實際行動的愛心;但孝敬並不等於「同住」。

 

◎空間自由‧才是幸福

現代的老年人,也愈來愈發覺,與已婚的子女同住,並非是「福」,而是彼此間的重擔。

 

他們寧願獨門獨戶,讓自己和子女都有更大的自由空間。因此,除非兩廂情願,切勿強迫配偶與自己的父母同住。當然,若經濟能力不逮,情非得已;或有其他重要的原因,又另作別論。同喜和肖敏,冷戰熱戰了幾個月,同喜終於醒悟,知道孝敬父親,不一定要與父親同住。

 

他和肖敏達成協議。在某教會附近,為鄭老爹租了個小單位,買了新傢俱,把房子佈置得十分舒適。肖敏為體諒公公的生活習慣,還特別為他買了痰盂,加裝了蹲廁。

 

上個月初,他們夫婦歡歡喜喜,把鄭老爹從鄉下接來英國,送到為他預備好的家去。鄭老爹見新家設備齊全,兒子媳婦處處為他設想周到,破例咧嘴一笑。最近,鄭老爹參加了教會的老人團契,交了一大堆「老朋友」,已樂不思蜀,很快就在英國適應下來了。

 

 

2014年9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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