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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線: 不可含怒到日落

2014年10月   聆聽版 (由全人佳音網台提供)

 

近月來,加拿大、美國及台灣都先後發生駭人聽聞的年輕人連環狂殺事件。這些事件的背後,都有其相似之處,其中之一,就是犯案者心理上都有偏差。例如發生於美國的狂殺案主角,因為不獲女生垂青,而激起心中仇恨;他的怒氣和心結,最終爆發為開槍濫殺無辜的悲劇。又如台灣青年在地鐵車廂中連殺多人,也是因為缺乏正常社交生活,又因厭惡某些人,心懷恨意而萌生殺人之念。我們若循事件導火線而追溯根源,不難發現最初的源頭,是來自一腔怒氣、繼而積壓怨恨,變質成狂殺炸彈中的炸藥。

 

其實,每個人都會碰到不公平的時刻。人事物的環境複雜,隨時會使人覺得氣憤難平,怒火中燒。沒有人關心的為何是我?他們針對的為何是我?受苦待的為何是我?諸如此類的問題不斷重複,怒火燎起了,若不及時撲滅,就會愈燒愈旺。

 

聖經裡有許多教導和提醒,能幫助我們打消怨氣,驅散仇恨。以下列舉三個要點,有助保持心理平衡,處理負面情緒。

 

第一、聖經說:「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以弗所書》四章26節)遇上叫人生氣的事情時,聖經的提醒是「生氣卻不要犯罪」──不要因為氣上心頭便行為失控,做出不應該做的事來。沒有人可以完全不含怒,但要點是不可把怒氣留住。日間怒氣滿懷,晚上就要卸掉,不要讓它留宿累積;因為含怒愈久,積怨便會愈深。如果我們可以每天晚上把怒氣打散忘掉,怨恨就不能累積,心理就不會出現偏差。

 

第二、有人或會說:「不公平的事情讓我氣憤難平,務要吐我冤氣!」果若如此,聖經又有話說:「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十二章19節)我們相信神是公義的,祂不會以不義為義。祂的公義彰顯在世間,受屈者的怨氣必定伸張,報應也必將會顯明;我們無需為此而心懷鬱結,忿忿不平。明白箇中道理,就可以把不公義的事情交付公義的神手上,讓祂作事情的主宰,心中便可泰然安舒。

 

第三、聖經教導人處理不平事情的最高境界:「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羅馬書》十二章14節)對逼迫自己的人,不但不含怒氣、不為自己伸冤、也不咒詛他們,反而為他們送上祝福,這是非常高尚可貴的情操。這種情操,本來就是終極人際關係的寫照,不但能化戾氣為祥和,更能化敵為友。耶穌說得十分清楚:「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雖然,這是極度難以臻達的境界,但試想像,把友誼之手伸出,以關愛之心與不愛自己的人相交,那該是一幅何等美麗的圖畫。

 

主耶穌也親自作榜樣,「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甚至還為鞭打祂羞辱祂的人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我們若能效法主耶穌,就可以在面對不平的事情時,也不產生苦毒、不至於犯罪,再沒有任何事物可以奪走我們心中的平安。

 

 

2014年10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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