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
文/許耀恩
你曾否將品質差劣或性能欠佳的貨品退回,卻遇到零售商推卸責任,甚至拒絕受理呢?當店舖為員工提供在職培訓時,一般的著眼點只在於服務態度、禮儀及高效率的營銷手法,對於顧客權利方面的知識卻少有提及。因此,不要先入為主地以為售貨員對顧客權利必然瞭如指掌。當我們跟售貨員就退貨接觸時,需要心平氣和地去解釋法規,據法力爭,才能收效。
消費主要分為兩大類:
1.實質的商品:包括新的或二手的衣服、汽車、烤麵包機等
2.服務:包括牙醫、餐飲、旅遊、手提電話合約等
本專欄將幫助讀者了解消費者權利,本期先探討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的法律權利。
◎消費者享有的商品法律權利
1.貨品必須符合賣方的描述(Satisfactory as Described):這可能包括商品的標籤、包裝上的照片或文字。某些情況下,也可以是售貨員的口頭描述或書面說明。例如絲綢恤衫的衣料必須是如標籤上所標明的,避免購買跟標籤所述不相符的商品;
2.貨物必須具有令人滿意的質量(Satisfactory Quality):事實上,品質方面是很難釐定的。根據法律,在知悉已有資料(如價格和購買時的狀態等)之情況下,你願意購買的,就是「滿意」了。除此,貨品也必須達到安全使用標準。問題是,每個人可以有自己主觀的衡量標準,如果無法跟零售商達成協議,則可能要花上時間、心力去依法律程序追討,因此,消費者應在購買前作審慎考慮。
3.貨物必須達到功用(Fitness for Purpose):貨品也必須達到你跟賣方確認了的特定目的。例如,你在購買打印機前,已向售貨員詢問,並確認該台打印機是與你的電腦兼容的。如果之後你發現事實並非如此,你是可以退貨的;然而,如果你在購買之前沒有告訴營業員你需要能達到某特定目的的貨品,而過後發現買錯了的話,你則無權退貨。
下一期,我們將探討有關購買減價貨時的之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http://www.adviceguide.org.uk/england/consumer_e
2014年7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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