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
專題策劃及撰稿:胡德明、馮兆雄、方思潔、區雯慧、陸思齊、林珊一
文/張春曉 聆聽版 (由全人佳音網台提供)
去年底,英國所有中餐館和外賣店都應收到政府衛生部門的信,督促各店家嚴格執行最新頒布的「食物過敏原標注」新法規。雖然新法規從去年12月已經實施,但仍有不少中餐外賣業的店主未予以足夠重視。一位政府衛生督察表示,中餐飲業在食物過敏防範上反應緩慢,遠遠跟不上政府要求的步伐。據一位經常到訪不同外賣店的老闆反映,雖然衛生官比以前嚴謹了很多,會問及敏感的常識,甚至在星期六最忙的時間來突擊檢查,但仍有很多店家沒有認真遵守衛生法例,未按新法規定張貼食物過敏原警示或更改、重印餐牌。而華人餐飲業常見錯誤心態有:
1.「乾脆不做」心態──完全沒有在餐牌或包裝上列明成分或過敏原。
2.「交功課」心態──稍為應付了事就算:很多外賣店並沒有仔細辨別每份飯餐中含有的食材成分和過敏原。有的只列出一部分,例如:一份芝士漢堡,就只列小麥為過敏原,卻漏寫了麵包上的芝麻、夾在裡面的芝士、牛油(奶製品)、蛋黃醬(mayonnaise)等﹔有的則隨便寫幾樣,甚至「無中生有」,像把米飯標成含有麩質(gluten),大大誤導了顧客。
3.拖延心態──以為法例只會實施一段時間,遲早會取消。事實上,食物包裝新法例是藥物條例的延伸,並在歐洲各國已經逐步推行。因此,條例只會越收越緊,而不會取消作廢。很多情況下,問題出現不外乎兩個原因:第一,不少華人餐飲業人士以為在餐牌或包裝上列明成分和過敏原會影響生意,因此不願遵守;其次,政府發出的官方文件和資訊都是英文的,很多餐飲業人士不懂英文,未能理解,或只知悉片面的資訊,以致誤導的信息常有流傳。
食品過敏不可忽視
據統計,英國被食物過敏困擾的成年人和兒童高達2,100萬。每年平均有十人因過敏死亡,5,000人因過敏反應入院治療。在2002年到2014年間,因過敏引起的入院數量上升了87%。這些大部分可預防的死亡和入院多數發生在外出用膳或訂外賣時,食品包裝或簡介上沒有標注過敏成分信息。比如去年夏天,懷特島(Isle of Wight)一位15歲青年,吃了用花生醬醃制的中餐排骨後出現過敏,當日死亡。
新規例出台的目的是要減少因誤食含有過敏原食物導致過敏反應的個案。英國過敏患者協會調查發現,68%受訪者表示新規例實施後,他們會更願意外出用餐。但同時這也意味著餐飲業主的法律責任更大。新法規定,消費者詢問過敏原信息時,商家必須提供正確回覆。若消費者因商家提供錯誤信息而患病,商家會被高額罰款甚至面臨刑事訴訟。倘若商家以不知道為由拒答,消費者可向有關部門投訴。在此特別提醒餐店業主,在新法規下,無知也會被檢控,被查到未遵照要求標示過敏原信息的店家可被罰款5,000英鎊,甚至面臨刑事訴訟。
新法規綜覽
新規定下,所有預先包裝食品、非預先包裝食品或散裝食品,都必須標注過敏原成分信息。14種必須標示的過敏食材包括:芹菜、含有麩質的穀物、貝殼類食品、雞蛋、魚、羽扇豆、牛奶、軟體生物、芥末、堅果、花生、芝麻、大豆及二氧化硫(防腐劑)。
店家必須在櫃檯、廚房等處張貼食物警示,並主動提醒顧客訂餐時留意14種過敏原,及告知對何種食物成分過敏。
店家有法律責任在餐牌、粉筆板或食物標籤上清楚列出每一菜式中含有的所有過敏原材料,如未能在這些位置中詳列,可以口頭方式告知,但必須保證資訊口徑一致,準確無誤,且有據可查。店主和員工都必須學習食物過敏知識,了解如何辨別並處理突發過敏事件。進一步詳情可向衛生部門查詢。
中餐業特需留意
花生、芝麻過敏
英國每200人就有一人對花生過敏。中餐裡的一些調料會有花生醬、芝麻、花生油。食品專家提醒中餐業者,儘量不要使用花生、芝麻類食材,尤其留意一些混合食品的成分標籤,如混合果仁、早餐麥片、穀物棒、麵包、蛋糕等,都有可能含有花生成分。
標注餐盒、餐牌
新法規下,外賣店不僅在接單時須告知顧客含過敏原食材的菜式,而且食品包裝(如外賣餐盒)和餐牌都必須標明含過敏原的食材。店家不要貪圖蠅頭小利,要按規定投資新的食品包裝,最好請專人重新設計餐牌。另外,標注時要仔細分析食品成分,特別留意「隱形」過敏,如食物添加劑、氫化植物蛋白等。
培訓員工
店家要加強員工對食品過敏的認知。例如,接單時要提供準確無誤的食品過敏成分說明,要了解每一份飯餐裡是否含有任何一種過敏食材,不能拒答顧客有關食物成分的詢問;客人要求不加入的食材,必須及時、完整地告知廚房,出餐時必須再詳盡檢查一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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